半掛車支承裝置型式試驗標準
支承裝置型式試(shi)驗(yan)標準
一 國家標準 掛車支撐裝置GB/T26777-2011
1. 靜壓試驗
靜載荷4h
垂直安裝到專用試驗臺架上,行程調到最大,在快檔變速位置施加靜壓試驗負荷4h。
達標要求:
檢查支撐裝置的穩定性、能(neng)否自鎖(suo)及各零部件是否損傷或變(bian)形(xing)。
2. 舉升試驗
1.25倍5次
垂直安裝到專用試驗臺架上,在慢速檔位置,施加1.25倍舉升負荷,行程從零到最大反復5次。
達標要求:
測量其最大行程、慢速檔時的手柄力及轉動10圈的總行程。
3. 側向力試驗
≥6t
垂直安裝到專用試驗臺架上,在底腳銷軸軸心線上施加不低于6噸的側向負荷,對無底腳銷軸的,施加到內腿距離下端25mm的范圍內(不能施加到底腳上),聯動式在每個支腿上分別進行。
達標要求:
變(bian)速位置為慢(man)檔,支(zhi)腿應(ying)能(neng)正(zheng)常工作,檢查(cha)各(ge)零部件是否損傷或變(bian)形。
4.耐久性試驗
0.54×MGW200次
在無載荷情況下伸長127mm,接著在載荷為0.54×MGW的情況下在伸長/縮短76mm,往復進行200次。
達標要求:
變速位置為慢檔,支腿應能正常工作,檢查各零部件是否損傷或變形。
注:MGW———掛車最大總質量,單位為噸(t)。
二 汽車行業標準 半掛車支承裝置QC/T310-1999
1. 靜壓試驗
1.2倍靜載荷24h
承載試驗載荷為靜載荷的1.2倍,支腿承載24h后卸載。
達標要求:
各零部件(jian)不得損(sun)壞及產(chan)生殘余變形,并應具有足夠的穩(wen)定性。
2. 舉升試驗
1.2倍舉升載荷50次
先做無載荷升降試驗10次,升降應輕便、靈活;然后加載到舉升載荷的1.2倍,進行舉升試驗50次。
達標要求:
舉升試驗時,升降過程應靈活并能正常工作,行程符合設計要求,手柄操縱力不得大于200N(兩邊操作)。
三 交通行業 標準掛車支承裝置JT/T476-2002
1. 靜壓試驗
靜載荷4h
垂直安裝到專用試驗臺架上,行程調到最大,在快檔變速位置施加靜壓試驗負荷4h。
達標要求:
檢查支(zhi)撐裝置的穩(wen)定(ding)性、能否自鎖(suo)及各(ge)零部件是否損傷或變形(xing)。
2. 舉升試驗
1.25倍5次
垂直安裝到專用試驗臺架上,在慢速檔位置,施加1.25倍舉升負荷,行程從零到最大反復5次。
達標要求:
測量其最大行程、慢速檔時的手柄力及轉動10圈的總行程。
四 企業標準(揚州統一機械有限公司制定)
車輛用螺旋千斤頂 Q/321001JDH 01-2012
1. 靜壓試驗
靜載荷3min
安裝在能滿足靜(jing)載試驗要求的設備上,空載狀態下,升至車輛(liang)與地(di)面平行(xing),然后加載額定(ding)靜(jing)載荷,持續3min。
達標要求:試驗過程中,千斤頂應無永久變形、裂紋及其他異常。
2. 舉升試驗
1.2倍3次
安裝在能滿足動載試驗要求的設備上,施加1.2倍的額定起重量,在車輛與地面平行的基礎上升高100mm,往復升降循環3次。
達標要求:千斤頂各部位均不得產生永久變形、裂紋和其他有礙于使用的異常現象。
3. 傾斜加載試驗
傾斜10°3min
安裝在能滿足靜載試驗要求的設備上,空載狀態下,將傾斜角度為10°的傾斜板墊于底腳下部,調整至車輛與地面平行,然后加載相應的額定靜載荷,持續3min后。
達標要求:千斤頂應保持穩定,各部位不得產生永久變形及其他異常現象。
4.耐久性試驗
動載荷100次
安裝在能滿足動載試驗要求的設備上,試驗載荷為額定起重量,在使用范圍內往復操作不低于100次。
達標要求:各部分應無損壞,且千斤頂仍能正常工作。
五 美國船檢局ABS標準
1. 橫向和縱向試驗
標準要求:將單只支腿安裝在車架上,將內腿伸出370mm(行程小于370mm的完全伸出),13000磅(5909kg)作用力作用在內腿管軸線中心高度或距內腿底部1英寸(25.4mm)處,從支腿兩側平行車架軸線和垂直車架軸線指向車架內部方向加載。
通過標準:除去縱向和橫向載荷,轉動輸入軸伸出和縮回內腿的力矩不超過600磅力英寸(約68N•m);試驗過程,內腿在縱向和橫向的偏移不超過40mm。
2. 垂直強度試驗
標準要求: 單只主腿安裝在車架上,將內腿伸出370mm(行程小于370mm的完全伸出),70000磅(31.8t)作用力垂直作用在內腿端面,不管有無支腳。
通過標準: 除去垂直方向載荷,轉動輸入軸伸出和縮回內腿的力矩不超過600磅力英寸(約68N·m)。
3. 部件強度試驗
標準要求: 單只主腿安裝在車架上,保證內腿能完全伸縮。支腿0.75倍額定舉升載荷的作用力垂直作用在內腿端面,輸入力矩,使內腿伸出3英寸(76mm)。
通過標準: 除去垂直方向載荷,轉動輸入軸伸出和縮回內腿的力矩不超過600磅力英寸(約68N•m)。
4. 舉升能力試驗
標準要求: 將一副支腿安裝在車架上,內腿伸出370mm(行程小于394mm的伸長長度為最大行程減25mm)時使車架處于水平位置(此時垂直方向的載荷加在支腿的內腿端面上)。低速檔升高支撐裝置25mm(1英寸),在升高過程中的平均力矩不超過136N•m。
通過標準: 最小允許的額定提升能力為38000磅(17.3t),測試結果必須大于額定舉升能力。
5. 耐久性試驗
標準要求: 將一副支腿安裝在車架上,內腿伸出370mm(行程小于394mm的伸長長度為最大行程減25mm)時使車架處于水平位置;首先以8000 kg 的負載進行磨合測試舉升20次;然后以額定負載舉升75 mm的距離
200次。測試時均勻穩定的轉動曲柄,舉升每小時不小于 4 次,不大于 8 次。
通過標準: 除去垂直方向載荷,轉動輸入軸伸出和縮回內腿的力矩不超過600磅力英寸(約68N•m)。